法制網深圳12月18日電 記者 游春亮 通訊員 李棠棠 深圳市一男子為取一百多元錢,連續輸錯密碼幾次後心中煩關鍵字排名燥,居然火燒銀行櫃員機。近日,這名男子被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察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案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5月25日凌晨,深圳市福田區一寫字樓的保安員在巡邏時,突然發現設在住商不動產該寫字樓的某銀行的櫃員機居然正在冒煙,有失火跡象。於是連忙滅火後立刻打電話給該銀行工作人員,銀行工作人員到現場查看後覺得有人為放火痕跡,於是立刻報警。警方通過監控鏡頭於5月31日將嫌疑人吳某某抓獲歸案。
  吳某某供述:案發前其在網吧里已經把自己的錢都花得差不多,在路上又吃了東西喝了點酒,到櫃員機取款時,因連續輸入兩馬爾地夫三次密碼都沒有輸對,心裡很煩躁,卡內的一百多元取不出來。其因無業又無收入,便想放火燒櫃員機看能不能從裡面拿點錢出來。
  吳某某先後點燃了紙關鍵字巾、紙皮試圖燃燒櫃員機,並最終導致兩台櫃員機的前面罩塑料、觸摸屏、密碼防空窺罩、外鈔門組件受損。涉案兩台存取款一體機維修費共計人民幣17300餘元。  (原標題:深圳一男子因密碼錯誤錢取不出竟怒燒櫃員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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